2014年3月4日晚間,ST超日發布公告稱,由中國中信建投承銷、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債“11超日債”第二期利息8980萬元將無法在原定付息日3月7日按期全額支付,僅能按期支付400萬元人民幣。這是自1990年代中后期以來中國債券市場出現的第一例實質性違約事件,宣告了中國債券市場“剛性兌付”和“零違約”神話的破滅。而最近爆發的寧波興潤置業事件表明,位于三四線城市的民營房地產開發商,在市場需求逐漸萎縮、資金鏈條日益趨近的雙重擠壓下,也可能成為企業債(編者注:此處企業債定義包含中國公司債、發改委企業債與銀行間市場債等)與信托產品違約的重災區。
回看“11超日債”,這是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12年3月7日發行的2011年公司債,本金10億元,票面利率8.98%,存續期限5年,每年3月7日為年度起息日。發行時,鵬元資信一度給出了AA信用評級。
2011年,超日太陽能在中小板上市。該公司在上市后一度在上游硅片生產領域以及海外光伏電站領域大舉投資,然而這一大幅擴張很快遭遇光伏行業寒冬沖擊,因此2011年成為該公司由盛轉衰的轉折點。2011年超日太陽能由盈利轉為虧損。2012年底市場傳出董事長倪開祿跑路傳聞。
您已閱讀15%(508字),剩余85%(2989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并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