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在歐盟2035年汽車零碳排放立法上對內燃機的堅持,和法國在歐盟清潔能源技術立法上對核能的堅持,意味著在如何進行能源轉型上,歐盟成員國各有各的想法、各打各的算盤。
3月28日,在經歷漫長的談判和波折之后,歐盟最終通過了新乘用車和新輕型商用車2035年起零碳排放法律。其中的波折之一來自于德國,德國極力為使用由氫和捕集的二氧化碳制成的合成燃料e-Fuel的內燃機爭取明確的豁免權,但去年該主張在歐洲議會并沒有得到支持,眾成員國也并不愿意因此留下 “法律空子”。
德國的施壓最終起了作用。3月底,德國交通部長和歐委會副主席宣布,雙方就合成燃料e-Fuel在汽車上的使用上達成一致。來自自民黨的德國交通部長稱為2035年后僅使用碳中和燃料的內燃機掃清了障礙。他同時稱,歐洲最終在技術上保持了中立。在歐委會的聲明中,歐委會承諾今年秋季提交一份授權法建議,規定僅使用e-Fuel的汽車如何實現減少碳排放目標。授權法用于補充和修正歐盟法律中的非核心條款,如果沒有來自成員國或歐洲議會的反對,即可生效。至于歐委會接下來的行動最終是否合法,會在多大范圍內遭受阻力,以及技術上如何實現內燃機使用的只能是e-Fuel,而不是傳統化石燃料,則是后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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