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下旬,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公布了“十四五”時期的能源規劃,名為《“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這個文件名稱顯著區別于2006年以來的三份同類規劃的提法(“能源發展規劃”),透露出其特別的目標。值得注意的是,這份文件的“印發通知”落款為1月29日——在俄烏戰爭之前。但即便戰爭引發的能源版圖劇烈變遷尚未發生,但去年秋天的煤炭和電力短缺,早已給這份在凜冬中內部印發的規劃打上了強烈的“能源安全”烙印。高層的這種關切在3月上旬的“兩會”上已見端倪。
規劃第一章的形勢分析認為中國能源安全保障正處在新舊風險交織的“關鍵攻堅期”,與此同時,“十四五”也是中國為實現“雙碳”目標打基礎的關鍵窗口期,這時候必須協同推進能源低碳轉型與供給保障,讓新能源大規模發展成為可能,但同時避免“運動式”減碳和“一刀切”限產限電。
能源轉型是當務之急,但轉型本身蘊含著供應短缺的風險。要化解這些風險,唯有變革系統,但變革不僅需要時間,還恰恰需要仰賴它所欲終結的化石能源的“回光返照”。這份規劃正體現出這種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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