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國財政部在其官網發布了總統金融市場工作組《關于保護美國投資者防范中國公司重大風險的報告》(下稱《報告》),引發各界高度關注。
該報告稱,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國公司必須遵守美國上市公司相關審計規則,其審計師必須接受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的檢查,否則將強制停止這些公司在美國證券交易所和場外市場的交易。對于PCAOB無法取得審計底稿的中國公司, 該報告建議可由美國本地會計師事務所對其進行“二次審計”。該報告要求在美上市中國公司最遲于2022年1月1日前滿足PCAOB開展檢查的相關要求。
我們怎么從歷史和現實角度看待這個報告? 特朗普對中概股的威脅有多少殺傷力? 已經上市和即將上市的中國企業如何調整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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