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作者“全球百人百訪”系列高端對話的最新呈現。】
小林正弘,日本仙臺人,日本創價大學法律博士(2006年),清華大學法學博士(2013年)。日本國際協力機構(JICA)北京事務所實習(2012年)。從2008年開始至今在北京生活,從2014年在北京從事日中法律實務。從2020年開始在中國網日語版發表文章,已發表90多篇,此外從事翻譯以及法律研究工作,有多篇論文和譯作及譯著。目前是“中譽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合伙人、品牌保護顧問、中國網日語版專欄作者。主要研究中日法律比較研究包括審判方法論、消費者法、電子商務法、知識產權法等。
以下是訪談實錄。
小林正弘問:你在中日兩國均接受過高等教育,日本作為亞洲發達國家,可以談一下為什么你選擇在中國做法務工作?你的主要業務有哪些?
小林正弘:我在日本創價大學讀書時希望在日本當律師,雖然備考挑戰10年,但最終沒有通過司法考試。當時有一位中國老師鼓勵我說“中國要建設法治社會,需要你這樣法律人才”,因此28歲時我決定留學清華大學并從零基礎開始學習中文,一年半后我與中國學生一起在清華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學博士,主要研究中國合同法。與在校期間認識的中日學者的交流、日本國際協力機構北京事務所的實習、參與支援中國立法等經驗,讓我感到如果能夠發揮自己的法律知識為中國法律和社會建設做出貢獻,并且能夠幫助解決日中之間的法律糾紛,那會很有意義,這最終促成我選擇在中國做法務工作。
我的工作主要是為日本企業提供知識產權保護,包括調查取證與維權,與中國律師合作進行中日法律業務包括合同審核、法律咨詢、談判、訴訟等。
除此以外,我還從事中日法律研究及翻譯工作,目前已在中國翻譯出版了三本日本法律專業書。由于中文并非是我的母語,翻譯工作必須在中國老師及朋友的幫助下才能完成,可以說,我的譯作是日中法律工作者友好合作的結晶,每一本書的付梓背后總有很多難忘故事和緣分。例如,《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精解》是與我恩師清華大學教授韓世遠老師一起翻譯的,從韓老師對日本學者承諾翻譯到最終出版用了10年時間,其間韓老師在百忙中對我的翻譯稿每一句進行校對并反復推敲討論修改,讓我深受感動。
除了法律工作以外,作為“中國網日語版”專欄作者,我向日本讀者介紹自己感受的中國,已發表中國文化、生活、經濟、政治等主題文章90多篇。我希望為日本讀者全面立體地了解中國并推動兩國民間民交流提供幫助。
問:你喜歡旅游和拍照,體驗中國文化。日中兩國同為“儒家文化圈”,你認為日中兩國在政治文化上有何差異?
小林正弘:我喜歡旅行和攝影,因為能接觸到人們的生活、當地的風俗習慣、歷史飲食文化以及美麗的自然風光。日本在與中國長達2000多年的交流中,向中國學習,在漢字、儒教、佛教、律令制度等文化、思想、政治等廣泛領域獲益良多。例如,圣德太子《十七條憲法》中“以和為貴”的思想,被譽為日本近代化之父的澀澤榮一也在其著作《論語與算盤》中倡導以“道德”為基礎的企業經營——合本主義。我本人也在中小學階段有過學習《論語》的經歷,日常生活中敬重長輩的敬語和禮儀規范,我認為也都受到儒家文化的影響。雖然兩國存在諸多文化共通點,但實際在中國生活,到中國各地旅行后,我切身感受到日本與中國是完全不同的國家。
中國擁有壯麗的自然風光,以萬里長城為代表的悠久歷史,擁有宏大格局。14億人口與56個民族孕育出多元文化,這種文化不拘小節而重大同。中國政府立足長遠制定政策,全社會朝著目標高速發展變化。更可貴的是,中國有著歷經漫長歷史積淀形成的哲學智慧。領導者需具備“君子”般的人格與修養,不僅基于其理念哲學引導本國人民,還在因意識形態與單邊主義而分裂的國際社會中秉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與“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倡導基于相互尊重與平等的可持續和諧世界構建。我認為中國未來必將承擔起推動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協同共進的重要角色。
與之相對,日本資源匱乏故崇尚物盡其用,因自然災害頻發而危機意識強烈,注重細節并恪守“不妨礙他人”的行為準則。日本領導者善于闡述親民務實的政策,卻鮮少向民眾傳達哲學理念。明治維新提出“脫亞入歐”的日本,從西方列強習得“帝國主義”思想,將中國的恩情付諸暴力,侵略了中國等眾多亞洲國家。二戰戰敗投降后,日本作為美國盟國在冷戰格局下承擔封鎖共產主義陣營的職責,至今仍深受美國影響。日本不應重蹈覆轍陷入狂妄。我們必須銘記二戰教訓,真誠向中國學習,高舉“以和為貴”所代表的“對話構建和平”理念,深化與中國等亞洲國家的互信關系,作為和平國家堅定不移地走促進亞洲穩定與世界和平之路。
問:你觀察到日本目前與中國的經貿關系如何?其中主要的挑戰有哪些?
小林正弘:常年以來,中國一直是日本最大的貿易伙伴國(進口第一、出口第二)。日本向中國出口電子零部件、通用機械、化學制品等,從中國進口電器設備、服裝、食品、金屬制品等。“日本的技術與材料”和“中國的制造網絡與市場”作為兩國的優勢相互融合,使兩國供應鏈緊密相連。若兩國貿易停滯,這將對雙方經濟產生重大負面影響,而保持良好貿易關系則能實現互利共贏。
另一方面,過去日本的技術實力曾遠超中國,僅憑“日本制造”標簽即可獲得買方信任并占據巨大市場份額。但近年來中國企業技術實力顯著提升,部分產品不僅在價格上具有競爭力,在品質方面也已超越日本產品。同時中國消費者的需求日趨多元化,對高品質產品的追求日益增強。因此僅依靠“日本制造”光環已難以在中國市場立足。
今年8月我走訪安徽蕪湖的機器人企業時注意到,為在激烈競爭中生存,該企業采取了多項提升競爭力的舉措:包括與清華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開展共同研究,將博士學位作為人才招聘條件,深入企業挖掘需求以開拓機器人銷售市場,以及每兩年組織人員赴日考察學習。對此,日本企業經營者也應親赴中國,實地考察社會發展現狀與市場需求,通過企業交流認真借鑒中國企業的實踐智慧。
此外,日本企業面臨的挑戰還在于中國技術創新與需求變化的速度。若無法快速響應中國市場動態,必將被市場淘汰。我認為,日本企業要在中國市場生存,關鍵在于三點:在中國公司管理層中大膽啟用優秀的中國人才,建立能夠根據中國當地實際情況快速推進產品開發與市場開拓的機制,以及通過與領先的中國企業開展合作與聯合開發,在保留日本企業自身優勢的同時,探索如何更好地應對中國市場。
問:你參與的日本企業與中國企業的法律糾紛集中在哪些議題?其中引發日中企業法律糾紛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小林正弘:在知識產權領域,在中國涉及日本企業品牌仿冒品的商標權侵權和專利權侵權案件較多。除了仿冒品的質量不斷上升,中國迅猛發展的物流與電子商務加速了電商平臺及社交媒體銷售渠道擴張,且仿冒品的生產銷售網絡往往分散于全國各地,更是進一步加劇打假難度和打擊成本。
在日中合約糾紛方面,主要多表現為合同債務違約問題。其成因可歸納如下:
? 合同當事人之間存在實力差距,弱勢方被迫接受不利條款;
? 雖然合同條款對己方有利,但實際出現未履行約定義務或僅部分付款的情況;
? 忽視中日兩國法律制度、商業慣例及社會環境的差異,未考慮中國實際情況強行推行日本模式而引發糾紛;
? 雖主要合同履行地在中國,卻約定日本法院專屬管轄,導致在華發生爭議時無法就地訴訟,延長糾紛解決周期。
為防范合同糾紛,建議重點關注以下要點:
? 選擇與可信賴的商業伙伴開展合作;
? 對于看似具有大型企業或政府背景的關聯公司,仍需核實其實際經營狀況,避免被表象誤導;
? 合同文本應聘請專業人士審核,明確約定合同義務與違約責任,最大限度預防違約風險。
問:你怎么評價高市早苗上任以來日本內閣的政治紛爭?公民黨與自民黨的分道揚鑣對日本政壇沖擊影響如何?目前自民黨與維新會已實現聯合執政,你能預測未來兩方合作的走勢嗎?
小林正弘:為防止日本重蹈戰爭覆轍,原執政聯盟中的公明黨始終秉持“和平憲法”、“無核三原則”及“人權保護”理念,對自民黨的保守政策形成了有效制衡。在集體自衛權行使條件、安保三文件中的反擊能力要求、防衛裝備品出口等關鍵議題上,該黨始終設立嚴格限制條款,確保日本堅守憲法第九條衍生的專守防衛原則,為防止日本再度參與或協助戰爭發揮了剎車作用。而今,“自公執政聯盟”這一保險機制已然消失,極端保守政策呼之欲出。
東京大學內山融教授指出,與自民黨組建聯合政權的保守政黨往往難逃消亡命運,而維新會目前身處自民黨與參政黨夾縫中,恐將面臨邊緣化危機。自民黨與維新會達成的聯合執政協議,不僅延后了民眾高度關注的消費稅減稅及政治資金規制法修訂進程,更將眾議院席位削減作為維持聯合政府的絕對條件。
然而,這種僅針對有利于現任執政黨的比例代表選區議席的裁減方案,有觀點指出是日漸式微的維新會為削弱公明黨、參政黨等中小政黨勢力所采取的策略。若將作為民主制度根基的選舉制度改革作為執政黨的權宜之計強行推進,必將引發在野陣營的強烈反彈,其結果不僅將導致議席削減方案受挫,更會阻礙其他政策的順利實施。
加之,若政府在應對物價高漲及經濟振興方面遲遲未能取得實效,卻執意推進保守政策,甚至為強化防衛力量實施增稅,終日為生計所困的國民必將對自民黨與維新會的聯合政權產生質疑。
當前自民黨與維新會的聯合模式存在顯著脆弱性:雙方議席未達單獨過半數,維新會議員未入閣,他們僅提供閣外支持,隨時可能退出聯合。每當國會聚焦兩黨政策分歧,或任一方爆發引發民憤的政治丑聞時,這種對自身不利即可能解除合作的關系,注定難以維系長期穩定的聯合執政。
基于對歷史反省的和平主義堅持、對人權保障的重視,以及切實有效的物價應對措施,這些將成為決定聯合執政命運的關鍵因素。
問:中美之間爆發了貿易戰、稀土戰、芯片戰和航運制裁等,在產業領域出現一定的“脫鉤”趨勢,而日本企業與中國存在密切關聯的經貿領域。美國對華施壓是否會加劇日企與中方企業的合同糾紛?在經濟技術與知識產權領域,中日兩國存在哪些合作空間?
小林正弘:如果高市早苗政府延續歷任內閣追隨美國的政策,繼續實施基于經濟安全的對華半導體等戰略尖端技術的出口限制,導致中國維持對稀土等關鍵物資的供應管制,則可能沖擊中日兩國供應鏈體系,進而導致日本企業與中國企業之間的合同違約等糾紛激增。為規避相關領域的合約風險,建議在合同中詳細規定“情勢變更條款”,明確當出現無法預見的重大變化時,可相應調整合同條件或啟動重新談判,此舉對風險管控至關重要。同時,應在充分理解中日兩國關于情勢變更與不可抗力法律解釋的基礎上,審慎確定合同適用的準據法、司法管轄等爭議解決機制。
據悉,中國周恩來總理生前常對其侄女周秉德女士談及中日關系說道:“中國和日本地理上很近,必須永遠友好相處,互相幫助。”
此外,“東北亞是一個環境共同體”已成為中日韓三國環境部長會議的一致共識。
即便在中日外交關系惡化時期,圍繞環境合作的對話也始終得以延續。在這個紛亂的世界里,作為地理相鄰、命運與共的環境共同體,兩國肩負著為人類可持續未來攜手互助,為亞洲穩定繁榮共同貢獻的特殊使命。當下正是中日兩國聯合起來,團結推進氣候變化應對和實現碳中和宏偉目標的關鍵時刻。
而其中的關鍵,就在于綠色產業與碳中和領域的中日創新合作。我認為這蘊藏著巨大潛力,理由有三:
第一,中日兩國均具備高水平的創新能力。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2024年10月發布的《全球創新指數2024》,亞洲范圍內新加坡(第4位)、韓國(第6位)、中國大陸(第11位)、日本(第13位)、中國香港(第18位)均躋身全球創新經濟體前列。報告特別指出,中國是過去十年來排名上升最快的國家。這得益于中國持續推進“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目標是在2035年邁入世界知識產權競爭力前列——如今這些努力正結出碩果。
第二,中日兩國在碳中和相關專利儲備上優勢突出。2022年PCT國際專利申請中,按碳中和相關專利得分統計的國家排名顯示中國高居榜首,日本位列第二,美國排名第三。
第三,專利價值在于應用轉化,而中國正提供絕佳舞臺。中國不僅擁有14億人口的巨大市場,更在研發環境和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制度建設上持續完善。從電動汽車到TikTok,再到DeepSeek,中國創新正在震撼世界。這標志著中國已成功推進從“世界工廠”向“創新策源地”的產業轉型升級,且成效顯著。
2024年12月,我本人曾有幸造訪蘇州相城區高鐵新城,親眼目睹這座數字智能城市的飛躍發展:測試區內自動駕駛出租車、巴士、無人清掃車等均已投入運營,交通控制中心通過立體數字影像24小時實時感知車輛、行人、自行車動態,其尖端通信技術令人驚嘆。這套系統也向開展自動駕駛研發的外資企業開放,日產汽車就在此進行研發工作。
由此可見,將中日積累的創新能力和碳中和專利技術投入中國市場,深化兩國創新合作,不僅能更有效推進全球氣候治理,為人類可持續發展注入強大動力,在競爭激烈的中國市場下生存下來的企業還能加速本國新產業培育,提升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我相信,當環境共同體內的兩國為應對關乎人類存亡的氣候變化而開展創新合作時,伙伴意識將自然萌發;當人們親身到訪彼此國度生活交流時,對歷史、文化、社會的理解將不斷深化,相互尊重也將油然而生。而那些參與共同研發的專家學者,更可以將經驗帶回各自國家,助力本土區域發展。
通過這樣的技術交流,當兩國民眾切實享受到氣候變化應對和數字化發展的紅利時,相互信任必將加深,這將像過去的歐盟一樣成為構建“亞洲一體化”的重要基石。由此節省的防務開支可促進亞洲區域穩定,更多資源得以投向教育、創新和社會福利等民生領域。
站在人類命運的高度,我衷心期盼中日創新合作不斷深化,為亞洲繁榮與世界和平做出歷史性貢獻。
(注:王英良,復旦大學政治學博士,中開國際事務(NEIA)評論與研究主筆,主要研究產業投資與國家競爭,目前正在推動輻射全球的“百人百訪”欄目,力求以新穎的視角呈現世界與中國互動的信號與動態,微信號:porsche910114。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責編郵箱bo.liu@ftchine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