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下午,中共二十屆四中全會歷經四天閉門會議,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和全會公報后閉幕。傍晚,新華社按慣例受權公布全會公報。
依據黨章,中共中央全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以往一屆中央舉行七次全會,每次主題相對固定。一中全會決定中共中央領導層人選;二中全會通過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法、最高檢領導層提名人選,以及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憲法修正建議;三中全會作出深化改革的決定;四中、六中全會作出黨的建設、社會建設、法治建設、國家治理、企業治理等決定;五中全會提出五年規劃建議;七中全會是下屆黨代會的預備會,討論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分別提交下屆黨代會的報告,以及黨章修正案。
二十屆中央改革,少舉行一次全會,三中全會不再與二中全會同一年,而是隔年舉行。前三屆全會主題不變,四中全會提出五年規劃建議,五中全會決定原四中、六中全會的選題,六中全會依然是下屆黨代會的預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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