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和社會基金的投票行為是否與資產管理公司的公開聲明相符?究竟是言行一致還是只說不做?每年的三、四月,貝萊德、先鋒或富達等資產管理公司的基金經理會代表旗下數百萬的基金投資者,對其投資組合公司的數千項提案進行投票。近年來,資產管理公司在環境和社會提案上的投票行為備受關注。這些基金經理對環境和社會提案的支持程度,無疑是影響機構投資者評估企業對這些議題重視程度的關鍵因素。這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及其他監管機構鼓勵機構參與、共同解決“漂綠”問題所做出的努力有莫大關聯。
這場討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這些資產管理公司在一些大型公司中持股比例甚大,因此,它們是否支持企業環境和社會的提案,很大程度影響著環境和社會議題會否被重視,并被納入企業議程。另一方面,資產管理公司需履行信托責任,按照投資者的最佳利益進行決策,并提供帶有可持續發展標簽的基金讓投資者選擇。以貝萊德ESG多資產基金為例,當投資者投資這類基金時,會期望該基金將大力支持環境和社會提案。但事實證明,在一些關鍵時刻,投資者的期望可能無法實現。
帶有可持續發展標簽的基金在進行投票時,是否真的遵循了其所宣傳的原則?投票過程當中是否存在“漂綠”行為?這無疑是個難題。正如晨星公司可持續發展研究全球主管Jon Hale所言,“雖然我們期望可持續基金總體上支持環境和社會提案,但我們也希望他們在投票時要有鑒別力,而不是盲目支持所有此類提案。”實際上,有些環境和社會提案甚至十分離奇古怪,即便是最關切環境與社會問題的投資者,也希望自己的基金會對這些提案投下反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