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國可持續信息披露的“大年”。
5月1日起,滬深北三大交易所發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可持續發展報告》(簡稱《指引》)正式生效。根據《指引》,滿足強制披露條件的上市企業應于2026年4月30日前發布2025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
《指引》涵蓋了環境、社會和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下簡稱ESG)三大方面的21項具體議題,其中第一項即“應對氣候變化”。在整個《指引》中,氣候議題所占篇幅也最多。商道融綠董事長郭沛源告訴對話地球,這體現出了氣候變化在可持續信息披露中的重要地位,與國際上的情況相似。
您已閱讀9%(287字),剩余91%(2847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并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