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中國應對歐盟“碳關稅”的首個交易在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線下完成。應2023年10月1日全球首個“碳關稅”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試運行的要求,天津吉茂制釘有限公司在向歐盟出口螺釘、螺栓等產品時,需出具其上游鋼鐵企業天津華源線材制品有限公司生產原材料的碳排放數據。該交易被視為中國應對歐盟“碳關稅”的新模式。
自歐盟“碳關稅”被提出以來,世界大多國家將其視為一種貿易保護主義的單邊措施。從歐盟“碳關稅”之前的美國《清潔競爭法案》(CCA)草案,到近日英國再次重申未來的碳進口稅舉措,所謂“碳關稅”究竟只是貿易保護,還是另有目的?本文以歐盟“碳關稅”為例,對其背景及發展、各方態度和底層邏輯進行深入探討與分析,為讀者提供一個更為全面、透徹的觀察視角。
一、歐盟“碳關稅”的背景及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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