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壽命越長越好,抑或企業的數量越多越好呢?
過往,經濟社會總是傾向于認為,企業數量越多越好,且企業壽命越長越好,之所謂“商賈云集、人煙輻輳”,且以“百年老店”為標榜。
企業的數量同經濟體系的活躍程度正相關,設立企業的動機也是多樣性的,企業滋生更多的企業,并為了不同的目的而維系其存在。企業的數量與企業的壽命存在一定的關系,而毫無疑問的是,大量無力盈利企業的存在從表面上延長了企業群體的壽命。極端的例證,即所謂的僵尸企業——雖然企業已難以盈利且有著無法克服的經營困難,然而,關閉其所付出代價或承擔的風險更大,則須力圖存續它。部分僵尸企業是后天造成的,部分是先天設定的;有的基于財務考量,有的基于法律設定;一些僵尸企業仍有其“價值”并仍擔負其特定功能,一些則完全失效、失能而等候破產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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