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蓋茨(Bill Gates)的父親有一次讓兒子和沃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用一個詞來解釋他們的成功。巴菲特后來告訴籃球隊員勒布朗?詹姆斯(LeBron James),兩個人寫了同一個詞:“專注”(Focus)。杰夫?本尼迪克特(Jeff Benedict)在近期出版的詹姆斯傳記中講述了這件事,他寫道:“(小)蓋茨認為,如果你在13至18歲之間癡迷于做某件事情,你在這件事情上成為世界一流高手的可能性最大。”對少年時期的蓋茨——以及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和埃隆?馬斯克(Elon Musk)——來說,這件事情就是寫軟件。對巴菲特來說,是投資,只不過他開始感興趣的時間比13歲早得多:7歲時,他向圣誕老人要一本關于債券的書。瑪塔?阿格里奇(Martha Argerich)是從3歲就開始對鋼琴感興趣。而詹姆斯愛好籃球。
其中的寓意人們早已耳熟能詳,在今年春季美國各地學校的畢業典禮上也會被無數次重復提起:找到適合你的職業,“追逐你所熱愛的事情”,以此發家成名。當然,憑天分特長獲得職業發展的路線適合一些人。不過,事業成功分為兩種,機會主義路線更靠譜。在薪酬最高的金融、法律、科技和咨詢等行業,從業者大多是(不全是)努力拼搏、野心勃勃、并不具有某種天分特長的人。
擁有某種天賦是件很美好的事。我兒時最好的朋友從不顯得特別聰明,但大約18歲的時候,他在一個深夜向我即興發表演講,激情洋溢地大談弗米爾(Vermeer)和藝術偽造者漢?凡?米格倫(Han van Meegeren),于是我意識到:“堅持下去,他懂這個。”后來他成了一名畫商,他也一直只從事這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