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取得的突破性進展(如Chat GPT及其升級版的推出)雖然激起一陣興奮,但很快就帶來了擔憂。如馬斯克等高科技業界大佬聯署的公開信提出,要暫停智能聊天軟件培訓約六個月的時間,讓人們冷靜下來想一想人工智能可能帶來的危害。另據報道,人工智能之父杰弗里 ? 辛頓從谷歌辭職,并聲稱他很后悔, “人工智能很可能會毀滅人類”,將這擔憂推向巔峰。然而,關于人工智能會否毀滅人類,不僅是人們當下的經驗感覺,更是一個哲學判斷,即從終極來講,智慧是善的還是惡的。這是需要認真討論的。
一、人工智能有毀滅人類的“動機”嗎?
假定人工智能有一天在智力上超過人類,它們能夠自己形成一個群體,與另一個群體——人類對抗嗎?能夠利用它們在技術上的優勢侵害人類,甚至毀滅人類嗎?第一個問題是,人工智能是否獨立個體?若成為獨立的個體,就要有自我意識,意識到自己與其它個體分離,并且有獨立的可計算的成本和收益。而人工智能得以存在的軀體是計算機——一種以硅元素為主的結構,通過互聯網與其它人工智能聯結,也與人類聯結,它們能意識到輸入的電力或信息是它們的收益嗎?它們運算所耗費的電力和時間是它們的成本嗎?它們“活著”的條件是什么呢?是人類認為它們“有用”。用它搜集信息,進行計算,玩游戲,寫作,編輯圖片和視頻,通訊和自動控制等等,如果它們“沒用”,人類也不會生產或購買它們,也不會給它們“喂”電,它們也不會“活著”。因而,到現在為止,人工智能不會“意識”到它是與人類分離的獨立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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