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在輪值主席國法國的推動下,歐盟通過了兩項里程碑式的數字立法,包括《數字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 Act,簡稱DMA)與《數字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 Act,簡稱DSA)。應DSA的監管要求,谷歌、臉書和Tiktok等搜索引擎和平臺企業也都在2023年2月17日公布了在歐盟的月度活躍用戶數量。
隨著DAM與DSA兩部重磅法案的逐步落地實施,其對中國數字企業和中歐數字合作的影響也受到廣泛的關注。在當前地緣政治和技術競爭日趨激烈的背景下,目前輿論多關注法案帶來的多重監管挑戰,但實際上,歐盟數字立法及其背后所體現的數字治理路徑也為夾縫中的中國數字企業提供了潛在的機遇和空間。
要合理評估歐盟數字法案的影響,需要對歐盟“數字主權”理念有更加準確的理解。“數字主權”是歐盟追求“戰略自主”的宏大目標的一部分,也成為指導歐盟參與全球數字競爭的核心原則。在全球數字競爭中,歐盟處于相對劣勢的地位。根據歐盟發布的《數字指南針》報告,全球主要數字技術是在非歐盟地區開發的,90%的歐盟數據由美國公司管理,只有不到4%的主流在線平臺來自歐盟,而歐盟地區制造的芯片也只占歐盟市場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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