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是倫敦大學城市學院(City, University of London)貝葉斯商學院(Bayes Business School)組織行為學教授、院長
十多年來,我一直在教授一門商業倫理課程。每年,我都會從一個簡單的問題開始:公司為什么存在?“為了股東回報最大化,”一個學生會回答。另一個學生會解釋說,公司還有其他利益相關者,比如客戶和當地社區。
當我向他們提出一個現實的商業問題時,事情總是變得更加棘手:如果你經營的公司面臨著來自外國競爭對手日益激烈的競爭,而他們的成本更低,該怎么辦?你應該減少股息分派還是削減勞動力成本?學生們的回答往往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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