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CAC)上周日發布了《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要求牽涉國家安全的企業在赴港上市之前接受網絡安全審查,這在互聯網企業紛紛尋求轉赴香港上市之際帶來了新的變數。
在滴滴出行(Didi Chuxing) 6月于紐約證交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進行44億美元重磅IPO兩天后,這個強大的數據監管機構以其涉嫌違反數據規定為由對其展開了調查,迫使這家曾占據主導地位的網約車公司在調查期間停止新用戶注冊。
此舉之后,中國網信辦7月表示,它將收緊企業海外上市規定,擬議的規定要求擁有逾100萬名用戶個人數據的企業接受安全審查。然而,指導規則沒有明確這一規定是否適用于赴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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