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等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將劃轉稅務部門征收的消息,引來社會關注。如何理解這一政策變化?更讓很多人關心的是,這項政策的調整與房價存在怎樣的聯系?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也就是我們俗稱的“賣地收入”,是中國財政“四本賬”之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收入全部繳入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統計顯示,2020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為84142億元,同比增長15.9%。今年前4月,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1383億元,同比增長35%。
一個簡單的對比可以看出土地出讓金的重要程度,中國在過去數年中發行的地方債規模最大是疫情肆虐的2020年,當年新增了大約4.5萬億的地方政府債券。考慮到疫情原因,2020年的地方債新增規模是一個“非常態”,在未來數年,每年新增的地方債規模大約在4萬億左右。從這個角度來說,土地出讓金的規模大約是地方債凈發行規模的兩倍,這也能充分體現這筆非稅收入對于地方政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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