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97年美國著名網絡法學者吳修銘(Timothy S. Wu)在《網絡空間主權?——互聯網與國際體系》一文中提出“網絡主權”以來,這一概念在世界范圍內歷經變遷。2013年,聯合國首次明確了《聯合國憲章》下的主權平等原則適用于網絡空間的立場。立基于此, 2015年12月16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的主旨演講中,將“尊重網絡主權”列為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四項原則的核心。2016年11月7日的中國《網絡安全法》亦開宗明義地申明“維護網絡主權”的立法主旨。但,究竟什么才是“網絡主權”?
為了回答這一問題,《網絡主權:理論與實踐》文件在第六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公布,并在今年的第七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推出2.0版本。《網絡主權:理論與實踐(2.0版)》以各國網絡主權實踐為基,詳細闡明中國網絡主權的含義及其使用原則,體現了中國智庫關于網絡主權的新思考和新觀點。
中西之間的網絡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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