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與國內制度的互動關系是學術以及政策界研究的熱點話題。前一陣子,中國政府高調慶祝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這是對改革開放的紀念,也是對中國參與全球化的紀念。中國政府強調“自力更生”,并承諾在重點領域改革上,以清單批量授權方式給予深圳更大自主權,推出27條改革舉措和40條首批授權事項。可以說,中央政府總體上把握了地方融入全球化的進度與深度。
中國政府發布《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提出深圳將打造市場化、法制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進一步完善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放寬前沿技術領域的外商投資準入限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及科技創新方面的制度建設。從這里可以看出,中國政府認識到國際與國內之間的制度差異與距離,實施對外開放的一個重要目的在于實現國內法律與制度的國際化,并力爭將國內法與全球規范進行銜接。
由于各省的稟賦不同,“圈點試點”往往是中國應對外部環境的一種重要舉措。起初,由于文化大革命造成國力下降,倡導“摸著石頭過河”的中國政府在參與全球化上謹小慎微,既希望通過開放獲取發展所需的資源和技術,又極力避免“資本主義”對中國的滲透。建立特區是中國從計劃經濟走向開放型市場經濟并融入全球生產鏈的重要步驟。由于意識形態差異以及國家實力有限,特定范圍的開放,其中一個重要邏輯是限制對外開放可能給主權以及國內政治和法律制度帶來的沖擊。歷經文化大革命、業已同世界經濟深度“脫鉤”的中國,不得不正視自身的不足,但又表現出一貫的辯證思維,在中央統籌下,發揮地方政府的能動性,并積極應對可能帶來的消極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