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當網公章搶奪事件是近期繼瑞幸財務造假丑聞頗為吸引公眾眼球的典型公司治理事件之一。在強調文明和法制的今天,很多人對創始人和前CEO李國慶以“準暴力”(李國慶率領四個“黑衣大漢”)方式搶奪當當公章不以為然。如果換一種視角,從公司治理角度重新解讀這一公章搶奪事件,我們或許從中看到的,這一事件背后更多體現的是中小股東在非公眾公司中維護自身投資權益過程中的無助和無奈。
首先,盡管股東通過集體享有所有者權益,而成為公司治理的權威,使董事在法律上向全體股東負有誠信責任,但從各國公司法立法和實施情況來看,不同持股比例導致的實際控制權的掌握,使同樣的股東所處的法律地位不同,掌握實際控制權的大股東在公司治理中具有優勢是不爭的事實。因而,在公司治理理論和實踐中一個看似永恒的公理是“控制權始終是重要的”。而當當網公章搶奪事件從另外的角度表明公司控制權的重要性。數十枚公章顯然并非李國慶那次行動的目的,他真正目的是在中國制度背景下具有特殊涵義的公章所表征的公司控制權。
我們知道,保護不具有私人信息,從而在信息不對稱的分布中處于信息不知情地位和弱勢的中小股東的權益,是公司治理理論和實踐開展的邏輯出發點。事實上,無論是上市的公眾公司還是類似于當當目前私有化后退市的非公眾公司,如何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始終是各國公司法以及相關公司治理制度制定和實施的重點。例如,各國公司法圍繞是否有權發起特別股東大會、是否有權提名董事以及允許以累積投票的方式選舉董事、是否小股東允許集體訴訟制并要求舉證倒置等內容和主題做了大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