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維?溫斯坦(Harvey Weinstein)的諸多成就中——電影制片人、慈善家、連環性侵者——還可以加上未能獲得寬大處理的失敗游說者。
他因性侵和三級強奸罪而獲刑23年,比檢方尋求的最高刑期少6年,但比其律師團隊申請的寬大處理特殊請求多出18年。后者最近寫道,溫斯坦“與大部分人一樣,是一個復雜的人”。這次審判“沒有公平地將他描繪成一個人”。
作為一個身敗名裂的好萊塢大亨,溫斯坦應該知道,一部好的傳記片不可能囊括一切。但也許他已經失去了自我意識(還有婚姻、公司、隱私以及“謀生手段”)。這就解釋了為什么他的律師團隊試圖說服法官考慮他的“商業成功和對藝術以及娛樂產業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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