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大學(Oxford)物理系的杰出人才保羅?尤爾特 (Paul Ewart)在達到該大學當時設定的強制退休年齡——67歲時還不愿走人(該年齡后被上調至68歲)。他申請延期兩年退休,并且得償所愿。兩年過去了,他再次提出延期退休申請,這次遭到了拒絕。于是他控告牛津大學年齡歧視,并打贏了官司。
年齡歧視在歐盟(EU)是違法的。但與種族或性別歧視等其他形式的歧視不同,若能“客觀、合理地證明是出于正當目的”,年齡歧視是被法律允許的。牛津大學稱,其強制退休年齡及其對延長退休年齡的謹慎,在以下幾方面是合理的,如“代際公平”,即為年輕學者開放機會,以及促進多樣性——年長的教授比想要取而代之的人更可能是男性和白人。
英國就業法庭在2019年底駁回了上述理由。法庭表示,除強制退休外,還有其他方式創造職位空缺。強迫年長學者退休而增加的職位空缺“與歧視產生的效應相比微不足道”。沒什么比“僅僅因為你有某一特征而被解雇”更具歧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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