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商業周期的正確方式,是不要破壞繁榮、從而使我們永久性地處于半蕭條狀態;而是要破壞蕭條、從而使我們永久性地處于準繁榮狀態。”
約翰?梅納德?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在1936年這樣寫道。80多年過去了,他堅持的觀點——即便是在經濟長期上行的情況下,政府也應持續刺激需求——有了新的意義。
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漫長而緩慢的復蘇表明,認為需求刺激已功德圓滿、應該減少的擔憂最起碼是為時過早。那么我們學到了什么?所有發達經濟體的經驗教訓都驚人地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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