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將中國稱為經(jīng)濟上的競爭對手,“一個系統(tǒng)性的對手,提倡不一樣的治理模式”。盡管有點晚,但這總是一個正確的認識。這種競爭現(xiàn)象的最生動的例證之一,就是歐洲東部和東南部的一連串國家——既有歐盟成員國,也有非歐盟成員國——對中國邀請它們加入“一帶一路”倡議表現(xiàn)出了興趣。
“17+1合作”是中國與參與“一帶一路”倡議的歐洲國家進行討論的平臺的非正式名稱。它充分體現(xiàn)了有關各方的影響力平衡狀況:17個歐洲小國聚集在一個大國的周圍。布魯塞爾方面有理由擔心,中國正尋求分而治之,破壞歐洲的抱團政策。
或許令人驚訝的是,中國并沒有通過向歐洲輸送大量外國直接投資(FDI)來為這種影響力付出高價。事實上,歐洲對華直接投資遠遠大于中國對歐洲的直接投資,至少,如果不談收購現(xiàn)有資產(chǎn)的行為,在綠地投資方面就是如此。從經(jīng)濟方面看,在歐盟的后院,中國應該不是歐盟的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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