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交易經濟學原理》
在《人的行為》導論中,奧地利學派偉大經濟學家路德維希?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1881~1973)開篇第一句話就是:“經濟學是所有科學當中最年輕的。在過去的200多年中,有許多新的學科從古希臘人所熟悉的學問中成長出來。然而,那不過是些在舊學問體系中已有了地位的部分知識現在成為了獨立的學科而已。……但是,經濟學卻給人文科學開辟了一個新的領域,這個領域是以前所未能進入的,而且也是人們所從未想到的。從市場現象的相互依賴和因果關系中,發現它們的規律性,這卻超出了傳統學問體系的范圍”(見Ludwig Mises, 1949, Human Action: A Treatise on Economics, New He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3, p. 1)。
米塞斯對經濟學的這個判斷,比較精準到位。在人類社會延續發展起來的所有社會學問中,經濟學相對來說確實比較年輕。自有人類文明社會以來,幾乎所有社會和國家中都會自發地產生商品交換、勞務和財產交易,或用今天話語來說,都會出現一定程度和范圍的勞動分工和市場交換,也都出現過各種形式的貨幣。并且,人類社會現代化程度越高,經濟市場化的范圍和程度就愈廣和愈深。相比漫長的人類諸社會和國家中市場交易和貿易的發展,系統地解釋和研究人類社會中市場交易和貿易的一門學問,經濟學作為一門學科的產生,卻是在18世紀之后的事情。當然,從經濟思想史上來看,早在古希臘的時期,赫西奧德(Hesiod,約公元前800)、色諾芬(Xenophon, 約公元前430~前355)、亞里士多德(Aristotle, 約公元前430~前355)、以及后來的圣托馬斯?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約公元前430~前355),托馬斯?孟(Thomas Mun, 1571~11641)、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1623~1687)、大衛?休謨(David Hume,1711~1776)、理查德?坎蒂隆(Richard Cantillon,1680-1734)和法國的重農學派的弗朗索瓦?魁奈(Francois Quesnay,1694~1774)等等西方思想家的著作中,均有許多關于市場交易、商業、貿易、貨幣以及國家和個人如何進行經濟活動和管理財富的論述。在古代中國,戰國時期的管仲(公元前725~前645)的《管子》、西漢時期的陸賈(公元前240~前170)的《新語》、司馬遷的《史記》,以及明代的丘浚(1418~1495年)的《大學衍義補》等等的著作中也曾有許多關于貨幣、市場以及個人如何進行經濟活動和乃至皇帝朝廷如何管理國家經濟的論述。在伊斯蘭國家和地區,在歷史上許多思想家也有過各種關于市場交易和商品交換的論述。但是,經濟學(早期被稱為“political economy”,后來被稱作為“economics”)作為一門社會學問,是在亞當?斯密的《國富論》1776出版之后才出現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經濟學是人類諸社會現代化后才逐漸形成的一門社會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