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還記得世界領先的幾家審計事務所曾經被稱為“八大”(Big Eight)的話,那么你就知道你已經老了。現在,“八大”變成了“四大”(Big Four),人們日益擔憂“四大”已經形成寡頭壟斷,其中的每一家都“大到不能倒”。
普華永道(PwC)、畢馬威(KPMG)、安永(EY)和德勤(Deloitte)的主導地位抑制了競爭對手的發展,以至于英國提議,要強制英國最大的一些企業聘請兩家審計事務所,且其中一家必須是“四大”以外的審計事務所。無論是對資本市場的運作,還是對公眾對企業的信任而言,獨立的審計事務所都很關鍵,因此扼殺競爭以及通過這種做法謀利是一個嚴重問題。
對此能做些什么嗎?從我自己的經驗出發,我認為是能的,但英國的這份提案遠遠不夠。2012年4月,我被任命監督5宗法庭和解,一方是美國聯邦和49個州政府,另一方是5家最大的住房抵押貸款服務機構,即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富國銀行(Wells Fargo)、花旗(Citi)和通用汽車金融服務公司(GMAC)。我負責驗證這些銀行確實向陷入困境的借款者提供了債務減免,并遵守處理不良貸款的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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