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多艱,公民居住需求難以得到滿足,尤其讓人揪心。自中共“十九大”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以來,租購并舉便是中國民間關注的熱點話題,在今年“兩會”上亦被代表們頻繁提起。一些學者認為,“房住不炒”和租購并舉可能成為未來中國房地產業發展的主題詞。然而,要把租購并舉落到實處,依然不易。
自1980年代的商品房改革以來,盡管大量農村、內地人口進入大城市,存在巨大的租房需求,但住房租賃市場一直發展得不夠完善。具體表現為:自有住房的比例高于許多發達國家;絕大多數用于出租的住房為個人擁有,彼此差異大,不利于商業化出租;專門的住房租賃業不發達,供給也比較緊缺。要落實租購并舉,當然需要住房租賃市場向著規模化、集約化、專門化的方向發展。然而遺憾的是,截止目前的發展路徑只有規模化之名,而沒有規模化之實。
具體的例子是,去年夏天北京等大城市房租暴漲,曾出現一個月房租漲幅逾20%的情況。房租上漲的部分動力恰恰來源于,由于政府做出政策表態,要讓房地產向租購并舉、租售平權的方向發展,開發商和中介機構等力量便大舉涌入長租公寓市場。一些從業者采取的操作方式是以高出市場價格20%以上的高價囤積房源,從而形成了一定的壟斷。盡管企業對出租房進行統一裝修,規范的合同化運作,的確對租房者有一定好處,但根本問題在于,租房和借貸兩種不同的經濟行為纏繞在了一起。很多租戶簽訂的租房合同實為借款合同,而長租公寓運營者以租戶的信用為基礎,可以一次性地從金融機構借到相當于全年房租的資金。租房演變為金融操作后,租戶承擔了過大風險,而資金鏈一旦斷裂,就會出現房屋已被房東收回而租戶還必須還錢等荒謬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