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對許章潤教授作出了停課、撤銷職務甚至“停止科研活動”的處理決定。這不僅侵犯了一個學者的言論和學術自由,也損害了清華自己的聲譽。
許章潤教授是公認的優秀法律學者,其文采斐然、構思宏大、著述等身,是有目共睹的,口才更是無人能及。事實上,僅數年前,他依然受到官方的認可,曾被評為“十大中青年法學家”。多年來,他的自由主義立場是一以貫之的,思想觀點一直沒有變;變的是國內的言論環境,近年來顯著收緊了。許章潤教授之所以遭到清華的處罰,并不是因為他發表了什么激進或出格的言論,而是因為他秉公直言,在惡劣的言論環境下說出了眾人不敢說的常理,因而是典型的“因言獲罪”。
知我、罪我,其惟春秋乎!學者的言論不能保證句句正確,但即便錯誤的言論也有發表的自由,而究竟正確還是錯誤,顯然不能由任何部門或學校行政人員決定,更不能通過簡單粗暴的行政命令不讓學者說話,而是應該讓學術界乃至全社會通過公開辯論作出判斷。如果清華認為許章潤說的哪一句話不對,不妨公開“亮相”,讓社會大眾來評判究竟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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