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的所有創新中,商業公司是最了不起的。公司就是交戰的軍隊,不斷爭奪著市場霸權。事實證明,由此產生的控制與競爭并存是卓有成效的。如果沒有“有限責任股份公司”這一偉大發明的資源和組織能力,那么19世紀中葉以來前所未有的經濟發展將是不可能出現的。
然而,正如牛津大學(Oxford University)賽德商學院(Sa?d Business School)的科林?邁耶(Colin Mayer)在一本出色、激進的新書《繁榮》(Prosperity)中所主張的那樣,公司并不盡如人意。廣大民眾越來越認為公司是反社會的,除了股價以外,公司對所有事情都漠不關心;而公司領導人除了個人獎勵外,也對所有事情都漠不關心。從實際工資和生產率來看,公司最近的經濟表現一直平庸。此外,公司還被允許腐蝕競爭,這是喬納森?泰珀(Jonathan Tepper)和丹尼絲?赫恩(Denise Hearn)在另一本重要的新書《資本主義的神話》(The Myth of Capitalism)中的觀點。簡而言之,公司已經滿腦子壞主意,讓競爭日漸衰弱。
邁耶教授主要針對的是米爾頓?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的觀點,即公司的目標只是賺取利潤,受法律和(最低)監管的約束。今天,這一觀點體現為公司有義務最大化股東價值。這背后隱含的可追溯至亞當?斯密(Adam Smith)的觀點是,主要難題是“代理問題”:所有者和代理人(即公司管理者)之間的關系。邁耶教授堅信,“弗里德曼觀點的問題在于太過天真”。這個觀點是基于“簡單而優美的經濟模式,在現實中根本無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