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DPR)已經開始正式實施。歐盟發布GDPR是出于什么樣的考慮?GDPR對積極在歐洲開展業務的中國科技企業有什么啟示?GDPR對算法和數據的要求,對極度依賴數據的新興產業造成什么影響?FT中文網近期組織“解讀GDPR”專題,編輯事宜,聯系閆曼 man.yan@ftchinese.com
金融科技以數據和技術為核心,是新興金融服務業的一大標志。自互聯網革命、移動互聯網革命以來,金融科技擴展至金融領域的一切創新技術,如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等。金融科技的適用群體也逐漸從金融行業拓展至各類企業乃至普羅大眾。據2017年安永發布的金融科技采納指數顯示,目前全球1/3的消費者正在使用兩種或更多的金融科技服務。金融科技在重塑金融業態和促進社會的包容性增長上功不可沒。與此同時,金融科技企業在隱私權和信息安全上正面臨新的規制環境。鑒于GDPR的效力范圍,其將對金融科技核心技術的商用和創新產生溢出效應。
GDPR對人工智能商用的合規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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