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為新公民計劃總干事魏佳羽在2018年8月C講壇講座上的發言,授權FT中文網整理發布。
一、為什么中國會有“流動兒童”問題?
1978年,改革開放伊始,只有17.9%的人生活在城市。但到了2015年,從統計數字上看,已有56%的國人生活在城市,真實數字應該會更高。在這些生活在城市的人口中,有一大批人雖然在城市生活、工作,但他們的戶口不在這里,在統計上被劃定為流動人口。這個群體的存在,是因為有戶籍制度。如果沒有這個制度,可能就只有遷移,沒有所謂流動。
您已閱讀6%(230字),剩余94%(3370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并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