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3日英國《金融時報》發表了一篇題為《“一帶一路”項目為何大量遇阻?》的報道。報道引述一項研究稱,中國在66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宣布投資的1674個基礎設施項目當中約有14%的項目(234個)遇到了挫折。絲路智谷研究院的梁海明和馮達旋立刻撰文(《“一帶一路”建設為何總被誤解?》)反駁,文章指出并非所有走出去的項目都屬于“一帶一路”的范圍。然而令人困惑的是,他們如果承認中國政府并沒有公布哪些海外投資項目屬于 “一帶一路”,卻為何自相矛盾地指出中國向沿線國家“傾銷過剩產能、污染項目也是無稽之談”。既然他們并沒有“一帶一路”項目清單,他們又如何得知其中沒有輸出過剩產能的項目?
憑借“一帶一路”聲名鵲起的趙磊教授隨后也為“一帶一路”正名。他認為,任何項目都有風險,不能因為遭遇外在挑戰就否定項目本身。同時,他委婉地承認有些劣質中國企業敗壞了“一帶一路”的名聲。因此,他提出了一個帶有強烈政府干預色彩的方案——建立“紅黑榜”,使“不好的企業”受到約束。可以說,這是一個將走出去的民營企業逼上絕路的完美方案。
“一帶一路”應公平對待民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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