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貿易紛爭,知識產權保護成為美方發動貿易戰的重要理由。歐美西方國家是當今知識產權制度的規則制定、發展和實施、維護者,從國際經濟發展角度,知識產權還是西方發達國家維護國際經濟競爭優勢的重要手段。顯然,保持知識產權的強保護狀態,是有利發達國家在國際價值鏈分工中的有利地位的。從經濟發展角度,不同國家對應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有不同的最適宜知識產權保護狀態。
當然,筆者并不是說中國可以有意實施弱知識產權保護以促進本國發展,畢竟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有利于全球經濟的長遠發展。對中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即轉型、升級而言,更為一般意義上的產權保護和完善是更為重要的。中國經濟顯然還沒有進入知識經濟時代,雖然中國經濟發展已帶有了不少知識經濟的特征,科技在中國發展中的重要性不斷增強,知識經濟也成為了中國經濟發展轉型的目的和方向之一,但顯然中國經濟在很長時間內仍將處在工業升級和基礎實施的普及完善階段,這意味著投資在很長時間內,仍將是中國經濟的第一增長動力。
投資當然也是需要保護知識產權的,但對中國當前的境況來說,保證投資的順利實施和可持續發展,更為重要的是要完善對一般性產權的保護。2017年底,中國高院決定重審三起重大涉產權案(張文中案、顧雛軍案、李美蘭案);再審表明了本屆政府對推進產權保護的堅強決心,意味著中國產權保護的重大推進可期。財產權利的確立,即確權,分立的財產得到承認和保護,實際上是發展市場經濟的基礎。分立的財產制度并不是私有產權制度,私人財產在中國的社會和政治語境下一直是個敏感詞匯,對其公開討論至今仍有不少忌諱。雖然私有產權安排是分立財產制度的重要內容,但分立財產制度并不僅涵蓋于此,它是一個內容極其廣泛、形勢復雜多樣的組合,專門研究者因此形成了經濟學上的專門學派——產權學派,形成了專門學科——制度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