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眾的業績表現使新經濟企業近年來成為全球眾多資本市場爭搶的上市標的。一段時期以來,美國、中國香港和新加坡等交易所紛紛修改上市規則,以便吸納更多快速增長的新經濟企業,特別是獨角獸公司的登陸。
2017年12月,香港聯交所宣布進行上市制度改革,擬允許新經濟企業采用“同股不同權”架構赴港上市;2018年1月新加披交易所緊隨其后宣布將允許采用“兩級投票制股份結構”的公司在新加坡上市。美國紐交所更是允許Spotify于2018年4月3日以“既不發行新股也沒有承銷商,上市首日的開盤價由當日的買單和賣單確定掛牌”這一不同于傳統的IPO的方式登陸,開啟所謂“直接上市”的新模式。據估計,紐交所在放行Spotify后將重回全球IPO募資金額排行版的冠軍,而在之前的2015年和2016年港交所曾連續保持第一。
面對來自全球資本市場爭奪新經濟企業的競爭,中國內地資本市場監管當局也積極采取措施加以應對。一段時期以來,監管當局提出對來自生物科技、云計算、人工智能和高端制造四大行業中的獨角獸企業將放寬審批時間和盈利標準,啟用“即報即審”的特殊通道。富士康和科沃斯的快速過會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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