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和孫冶方都不是法學家,很少有人會把兩人的名字與憲法聯系起來。說起梁漱溟,人們想到的是這位曾經的北大教授,上世紀30年代鄉村建設發起者,以及美國漢學家艾愷所稱的“最后的儒家”。而說起孫冶方,人們會想到當今中國經濟學界的最高獎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孫冶方經濟科學獎”。但鮮為人知的是,梁漱溟和孫冶方都在當代中國憲法史上留下了濃重的一筆。
1970年3月8日,毛澤東提出召開四屆人大和修改憲法的意見。3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開始了修改憲法準備工作,成立了由康生、張春橋、吳法憲、李作鵬、紀登奎組成的工作小組。7月17日,中共中央成立了以毛澤東為主任、林彪為副主任的57人組成的憲法起草委員會。9月6日中共九屆二中全會通過憲法草案。其中由18個自然段組成的憲法序言中有八處提到毛澤東或毛澤東思想,一處提到林彪副主席。憲法本文還有一個醒目之處,即第2條明確規定:“毛澤東主席是各族人民的偉大領袖,是我國無產階級專政的元首,是全國全軍的最高統帥。林彪副主席是毛主席的親密戰友和接班人,是全國全軍的副統帥?!?/p>
當時全國政協軍代表把這個“憲法草案”交給政協直屬組學習、討論并征求意見。然而,出席學習會的政協委員們個個唯唯諾諾,相繼表態擁護并贊揚“憲法草案”,根本不敢提一個字的修改意見,唯獨最后發言的梁漱溟說了一番震驚四座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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