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張維迎教授與林毅夫教授于去年秋天發起的產業政策之爭開始沿著兩個方向縱深展開。其一是一些互聯網實務工作者指出,大數據突破計劃經濟所依賴的信息收集困難的瓶頸,因而大數據賦予計劃經濟新的生命。然而,包括張維迎教授在內的一些學者很快指出,基于大數據僅僅會使日常經營管理決策變得更加科學有效,而對于依賴風險識別和責任承擔的企業家決策則作用有限,因而大數據不會必然推動技術創新,進而制度創新。例如,一度成為交通運輸領域技術革命標志的蒸汽火車,并非牛車和馬車等傳統運輸行業基于大數據預測和創新的,而是來自看起來沒有關系的紡織行業;如今進入千家萬戶,很多人須臾不可離開的微信,同樣不是由通訊科技的傳統企業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基于大數據預測和創新的,而是來自最早從事計算機系統研發的騰訊;甚至被稱為支付業務領域的一場革命的支付寶發明,同樣也不是由開展傳統支付業務的工農中建等各類商業銀行基于大數據預測和創新的,而是來自電商的阿里。
其二是近來一些經濟學家指出,政府之所以無法設計出好的產業政策,只是由于政府沒有很好借鑒激勵機制設計的思想。不是產業政策本身不好,而是產業政策設計得不好。他們鼓吹,應該把激勵機制設計思想廣泛應用于“產業治理”,甚至“國家治理”。他們進而強調,治理的本質就是機制設計。
我們的問題是,即使應用激勵機制設計思想,產業政策,進而計劃經濟難道就會由此獲得新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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