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美國歷史上有一部無需國會動腦就應該通過的立法,那就是上周美國參議員埃米?克羅布徹(Amy Klobuchar)、馬克?華納(Mark Warner)和約翰?麥凱恩(John McCain)提出的《誠實廣告法案》(Honest Ads Act)。這個兩黨小組要求在線政治廣告遵循與電視、印刷、廣播廣告同樣的信息披露規則。其出發點是確保俄羅斯等外國無法像在2016年那樣利用Facebook、谷歌(Google)或Twitter等平臺影響美國大選。
這一立法是必要的,原因有三點。首先,這樣做可以讓網絡平臺公司與其他媒體之間的競爭環境變得公平。其實早該如此了。谷歌與Facebook兩家拿走了全部新數字廣告收入的約85%。對于他們為什么不應受制于與其他媒體一樣的規則,多年來他們想出一些奇葩的借口(在線廣告太小,無法包含免責聲明;很難弄清楚一些廣告是商業性質的還是政治性質的,等等)。
他們的理由站不住腳。這些企業一直在隱私政策上使用最小號字體,似乎也沒什么問題,因此在政治披露方面做同樣的事情應該不會太麻煩。而且,如果難以弄清楚什么是政治廣告,那就穩妥一些,披露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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