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一詞的詞源可以追溯至1540年代的拉丁文“innovatus”,意思是“引入新事物”。從詞根可以看出,該詞對被引入的事物并未給出好或壞的判斷。但如今,創新被賦予了正面涵義——至少從支持創新的政府倡議的龐大規模來看是如此。
然而,以這種方式理解創新是幼稚的。正如任何一名警官都可以證實,犯罪分子是這個星球上最具創新精神的群體之一,雖然他們的創新極少被視為對社會有利。
因此,必須把好的創新與壞的創新區分開來。而在快速擴張的高科技金融服務業,俗稱“金融科技”(fintech),這一點正變得非常明顯。金融科技領域的創新人士自詡他們的技術正在讓金融服務變得更便利、覆蓋范圍更廣、更具競爭力,同時不斷推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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