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期間,中國證監會主席劉士余被新聞媒體圍追堵截,偶爾會簡短答復一下記者問及的市場熱點問題,其中最有懸念的一個回復讓市場猜測紛紛——“過段時間,大家還會看到證監會公布有影響力的的案子,包括忽悠式重組,忽悠式并購,逮到了不小的案子。”
大家都在猜測被證監會逮到的第一例“忽悠式重組”到底是哪家?終于在3月10日中國證監會官網上揭開了謎底,在《證監會亮劍重組亂象 重拳出擊有毒資產污染資本市場》一文中披露:九好集團通過虛增2013-2015年服務費收入2.6億余元,虛增2015年貿易收入57萬余元,虛構銀行存款3億元,為掩飾資金缺口,借款購買理財產品或定期存單,并立即為借款方關聯公司質押擔保。通過這些手段,將自己包裝成價值37.1億元的“優良”資產,與鞍重股份(002667)聯手進行“忽悠式”重組,以期達到借殼上市之目的,九好集團及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忽悠式重組”終于有了具體案例,而這次證監會從準備裝入上市公司的資產方開始稽查應該屬于第一例,畢竟九好集團不是上市公司,被遏止在信息披露違法階段,沒有最終得逞,避免了有毒資產流入股市。但是警示意義重大,市場高度關注證監會的處罰措施,如果對擬上市公司或擬注入上市公司資產違規行為不進行嚴懲,A股市場的“沖關制”特征將不會改變,但從目前中國的法律法規條文來看,缺乏對未上市企業的懲戒,如果這個環節有所缺失的話,沖關不成、虛構包裝上市公司的違規代價很低,大量有毒資產都會徘徊在IPO和上市公司被并購的門口,如果審查不嚴、監督不力,很有可能這些有毒資產就會沖關成功,從而圈到一筆錢之后在股票市場再迅速業績變臉,A股市場這類現象確實不少,對于擬上市資產違規行為進行嚴懲和震懾很有必要,否則IPO堰塞湖、資產重組堰塞湖永遠不能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