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的動蕩使中國的政治制度從典型極權制最終演變成了分權式極權制。典型極權制是由列寧初創、斯大林完善而最終確立的,是斯大林式的政治經濟制度。大量政治學和歷史學文獻清楚證實,意大利法西斯和德國納粹的極權制度都源于對蘇俄制度的模仿。二次大戰后,在所有蘇聯紅軍占領的中東歐國家,也都建立了這樣的極權制。中國共產黨自初建就是在列寧、斯大林和蘇聯共產黨的直接指導和各種支持下,一步一步,從黨到軍、到政、再到經,建立、組織、發展起來的。直到五十年代中后期,在經過黨軍政經全面復制蘇聯模式的巨大努力下,在蘇聯的全面指導、幫助下,中國建立起了完整的典型極權制。
其后經歷大躍進運動和文革,典型極權制被分權式極權制(全稱為向地方分權式的極權主義制)取而代之。所謂分權式極權制,在政治和權力結構方面表現為領袖個人的極端的集權;在經濟和行政操作方面,則表現為向地方極大規模地分權。這種制度大幅削弱了中央及各級官僚機構的力量,把典型極權制中尚存的最低限度的黨內制衡也幾乎清除殆盡。這使得領袖掌控更大更完整的個人權力。在中央及各級官僚機構被大幅度削弱,市場被全面關閉,中央計劃無法操作的條件下,這個制度中的經濟和行政安排只能依賴自給自足、能夠自我調控、具有相當自主權的基層社會。政治、意識形態的極端的集權與行政、經濟的向地方分權,這兩者之間是互為條件,相互支撐,高度互補的關系。
典型極權制:“一個主義、一個黨、一個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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