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務院《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交易杠桿率的意見》和《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發布后,一石激起千層浪,“債轉股”的市場熱度迅速升溫,熱烈歡呼者有之,質疑擔憂者亦不少。
擁護者認為:“債轉股”將改善高負債企業的財務結構,企業新生有望;它將提高企業當期經營業績,債轉股后企業財務杠桿降低,企業常因財務成本下降而減虧甚至轉為盈利。質疑者的擔憂亦有二:“債轉股”是讓銀行托底債務,相當于讓國家、全民擔保企業債務,這種行為顯然不利于債務約束機制的建立和強化,是對市場經濟規則的嚴重破壞,且很不道德;債轉股后權益類資產供應將大量增加,或會沖擊破壞現有的權益市場供求格局,比如造成股市的另類擴容。孰是孰非,莫衷一是。
從市場的綜合反應來看,市場總體上還是歡迎“債轉股”的,整體上還是偏向認為其是有利的。不過它僅是“去杠桿”的一種方法而已,過去我們用得不多,現在重新將其介紹進來,其本身并不足以擔當“去杠桿”的供給側改革重任,更不會因此推動企業估值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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