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伴侶都在德國的一家公司工作。我們倆有著差不多一樣的工作經驗,也做著相似的工作。他是德國人——我不是,我為了和他在一起才來到這個國家定居。他剛剛加了薪,現在他賺的比我多20%。我希望按收入比例來分攤我們的花銷,這樣合適嗎?我會很高興能把這20%花在我們最大的花銷——房租上,還有其他一切(食物,旅行,等等)。你怎么看?
經理,女性,33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您已閱讀22%(211字),剩余78%(741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并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