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禁摩限電”專項行動招致廣泛批評。當地政府查扣了1萬多輛電動自行車,最初10天就拘留了874人。在這場執法風暴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是可以不必拘留、扣車罰款了事的,但在“拘一人獎500元”的執法獎勵之下,執法行動有擴大化趨勢。盡管媒體持續關注了一周多,深圳當局依然我行我素。
“禁摩限電”不是一個新詞,近十年來,陸陸續續有不少二三線城市在推行這項政策,基本上也都怨聲載道。但由于很多地方媒體并不發達,抗議往往止于基層,沒有機會升級為全國性的議題。通常,地方媒體還不得不充當政府部門的傳聲筒,無法公正客觀全面地反映這項民生問題。在電商井噴式發展的今天,電動車是連接新經濟與民生的“最后一公里”。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網購零售交易額達3.88萬億元,同比增長33.33%,躍居全球第一位,快遞的繁榮也在倒逼城市給電動車的身份正名。是禁行還是疏導,考驗城市管理的智慧和良心。
據中新網報道,2010年福州“限摩限電”,有市民向福州市政府網站遞交訴求信問“可否騎馬上班”,其中寫道:“正好老家有一匹馬閑置在家,不知道政府部門有沒有禁馬?如果可以的話,我就把馬牽來平時上下班用,如果交警部門認為馬跑得太快了,那我想把馬換成駱駝行不行?”這當然是一個笑中帶淚的行為藝術。最后訴求信被隱藏不能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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