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男人在婚禮上把一個穿著低胸裝的伴娘抬起來,不顧她的反對,試圖將她扔到水池里,因其朋友出手阻攔才停止,這樣的事算不算性騷擾?幾天來,中國網民就此展開了一場爭論。
顯然,多數人并不贊同這種行為,指責抬起柳巖的那幾個男人。但也有人覺得,這不過是朋友之間的玩笑,旁人不應有過多的感情代入,尤其是在當事人也沒有表現地多么憤慨的時候。一天后,柳巖主動發布視頻“道歉”,爭議進一步激烈化,她的很多支持者譴責對方不道歉。不過,又一天后,隨著柳巖的生活工作恢復正常,風波也可能平息。甚至也有人猜測,這從頭到尾不過是一場炒作。
其實,這個公共事件比較簡單,不涉及多么復雜的分析。首先,對這個行為,媒體和網民進行點評和討論,會不會侵犯到對方的私域,甚至損及對方的隱私?不會。一是,這場婚禮本身就是在公開場合舉行的,甚至事件是在攝像頭下發生的。二是,隱私保護只意味著媒體不能過度探究公民的私事,尤其是會對其造成聲譽貶損的私事,并不意味著對公開的事件,媒體和公眾不能進行評論,不能做出倫理評價。就算某些隱私是以違反職業倫理甚至違法的方式被揭露的,只要信息是真實的,媒體和公眾同樣有權進行評價,這兩者并不矛盾。只是這種倫理評價應以就事論事、不過分、不構成侮辱為前提,比如在這起事件中,媒體可以指責幾名男子的這種行為,但如定性式地以“渣男”等貶損語稱呼之,就有過度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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