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一經公布,立刻在輿論中掀起軒然大波。“意見”引來激烈討論的內容是: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尚不明朗,但文件中提及的“封閉住宅小區”,應該并非指一般小區,而是很大程度上,指那些面積超過幾平方公里的“超級單位大院”和“超級小區”。這些超級單位大院與超級小區,隔絕出了一片又一片“孤島”,打斷主干線,導致整座城市大量缺乏“毛細血管式”的小路,不但影響整個城市道路交通結構體系,造成交通擁堵,也窒息了街區活力。而且,小區道路公共化,首先考慮的不是車行,而是慢行系統,優先服務于步行或自行車。
應該說,此次新政的理念是先進的。有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新政符合《馬丘比丘憲章》的理念。1933年現代建筑國際會議通過了一項文件,即后來著名的“雅典憲章”。此后,這一文件一直是歐美高等建筑教育的指針。1977年,一些城市規劃設計師聚集于利馬,以雅典憲章為出發點進行了討論,提出了包含有若干要求和宣言的《馬丘比丘憲章》。該憲章把人、社會、自然緊密聯系起來進行考慮,注重人文和城市空間的人性化,反映了“宜人城市”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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