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家屠呦呦獲得2015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實現了中國大陸本土科學家在諾貝爾科學獎零的突破,大家從最初的高興祝賀轉入討論這項醫藥發明誰在獲利的問題,結論之一是:從這項基于中國傳統醫學而衍生的諾獎級發現似乎中國人和公司獲利不夠多。有人設想,屠老師以及當年的青蒿素團隊如果申請了專利,是不是會改變這種結果,讓中國人名利雙收?有人還出“聰明”主意,咱們先申請專利,再發表論文,如此這般不是就兼顧了科學發現而獲科學大獎又可以讓技術發明受到專利保護而賺錢了嗎?
諾貝爾科學獎已經頒發了一百多年,幾百位科學家前后獲獎,其中既有比較純粹的科學,僅僅探索自然現象和規律,而這些東西在短期內、甚至永遠也沒有經濟效益。也有些獲獎項目雖然并非發現驚世駭俗的自然規律,但相關發現卻能很快找到卓越的應用,開發出可能獲利的技術和產品,于是試圖兼顧名和利就成為可能的追求了。青蒿素似乎正是后面這樣一項成就。
然而到目前為止,幾乎沒有一項諾獎獲獎者以及其單位因為與該諾獎直接相關的技術發明而發大財。例如美國貝爾實驗室的科學家們獲先后數人次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其中大部分都是應用技術類,包括激光、晶體管等等比青蒿素經濟利益大太多的技術,然而這些發明并未給貝爾實驗室帶來直接而巨大的利益。
您已閱讀16%(528字),剩余84%(2863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并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