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近日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便利跨國企業集團開展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降低了開展人民幣雙向資金池業務的準入門檻,大幅拓寬了境外人民幣回流的通道,取消了資金來源限制,顯著優化了跨國企業開展人民幣資金業務的制度環境,本質上是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又一政策落地。
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是指跨國企業集團根據自身經營和管理需要,在境內外非金融成員企業之間開展的跨境人民幣資金余缺調劑和歸集業務。通俗來說,就是跨國集團在其內部成員間進行的資金調配活動。而所謂雙向,就是指集團企業既可以歸集境內成員單位的可用人民幣資金,放款給境外成員,又可以歸集境外成員的資金,借貸給境內成員,從而提高集團整體的資金運營效率,優化資金配置,減少外部融資,降低融資成本。因為資金的幣種是人民幣,相當于是允許跨國企業集團,在不需要貿易背景的情況下,讓境外的人民幣資金合法進入境內,從而有利于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的推進。
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最早于2014年2月在上海自貿區試點開展(銀總部發〔2014〕22號文),并于2014年11月推向全國(銀發〔2014〕324號文)。但全國的版本較自貿區版本,限制較多,比如企業準入門檻更高,資金池凈流入額有限制(自貿區版無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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