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經驗與研究而言,一項新經濟政策或改革措施的推出所涉及的決策問題不外乎三個方面:方向、方式、時機。對于資本項目開放這一關乎中國金融和經濟全局的重大問題亦是如此。2013年中國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因此,改革的大方向是明確的;問題在于方式的斟酌和時機的考量,而這兩方面又相互關聯。
政策決策的核心問題在于對利弊得失的權衡。在天平的兩端,利、弊“砝碼”的數量可能很多,分量也各不相同。撇開不同利益集團“效用函數”對重量判斷的影響不談,“砝碼”的數量和重量本身也并非固定不變。對資本項目開放而言,需要考慮的問題很多,涉及國內和國際、金融和實體經濟的眾多因素,很多是動態變化的。其中極其重要是對于潛在風險和應對能力的評估,而外部投機沖擊和內部緩沖機制兩者間的比較對于資本項目開放方式和時機的決策至關重要 —— 這正是本文的關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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