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叱吒風云的前中共安全部門最高領導周永康被判終身監禁,當中國官媒六月十一日宣布這個消息時,我一點兒也未感到難過。直到2012年末,周永康一直是中國共產黨掌管一切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的一員,也是中國最令人生畏的人物之一。
之前許多人認為,拖延已久的周永康案件除了涉及泄露國家機密的部分必須閉門審理外,關于受賄、濫用職權部分的審判會按照法律規定公開舉行。然而,整個訴訟程序從頭至尾全都是秘密進行。直到當局發布周永康被判刑的簡要公告后,外界才知道,在沒有依法進行公示的情況下,對周永康簡短的庭審早在三個星期前的5月22日就已經舉行完畢。這甚至讓通常消息靈通的資深法官們都感到吃驚。想必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為中共的得力干將,幫助組織了庭審,雖然這與他之前多次對公眾確認審判將公開舉行的說法相矛盾。
審理此案的天津中級人民法院并沒有公布認定周永康有罪的判決書。因此,我們也無從評判周永康受賄和濫用職權的部分是否也因涉及“國家機密”而必須一并閉門審理,而“國家機密”在中國是個定義十分寬泛的詞匯。當然,中國絕非唯一一個通過“國家機密”的標簽為領導人的不當行為遮羞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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