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國樓市組合拳藥不對癥》文章中提到,中國樓市“3?30新政”將有利于改善型需求和二手房市場,該政策對一二線發達城市利好,而對三四線城市影響有限。一個多月過去了,樓市的實際表現印證了上述判斷。
從新房成交數據看,4月份40個重點城市總銷量環比上升13%,同比上升20%。其中一線城市表現突出,環比及同比增幅均超過四成。然而,三四線城市環比下降14%,同比僅微升5%。同時,二手房市場的表現又明顯優于新房市場。4月“北上廣深”二手住宅成交面積環比漲幅超過60%,同比則有80%的巨大漲幅。
之所以會出現一二線跑贏三四線、二手跑贏新房的結果,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各城市樓市發展程度不同。一線城市為代表的發達城市已經進入相對成熟階段,其表現為二手房成交比重已經超過新房;因此二手房營業稅降低后,相當于房齡在2-5年的二手房價格直接下降5.5%。交易成本明顯下降刺激了成交,同時促進了整體市場“賣舊買新”改善型購房的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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