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兩個完全不同的公司發表了重大聲明。英國公用事業企業國家電力供應公司(National Grid)表示,將不再發布正式的季度報告——對該公司的投資者來說,這是一條重磅消息,但他們處之泰然。第二天,蘋果公司(Apple)發布了定期的最新季度報告。在得知由于假期銷售火爆,蘋果取得了上市公司史上最高的凈利潤之后,投資者紛紛買入其股票,從而使得該公司股價飆升。
這些投資者的反應引出了兩個問題。一個是,密集發布企業報,或者當重大事件發生時發表聲明,哪種情況更有利于經濟?另一個是,發布報告時機對投資者和企業的短期態度有幫助嗎?
類似的辯論發生在60年前,當時美國證交會(SEC)第一次要求公司發布半年報。證交會在1955年發出了意見征求函,在支持其提議的70份函件中,有68份來自投資者和證券行業,在反對其提議的63份函件中,有57份來自企業。我近來在倫敦金融城與企業高管進行了交談,他們反映出20世紀高管們的觀點。資產管理行業分為兩派觀點,一派認為股價會受事件驅動而發生“波動”,他們注重信息的披露,另一派是注重長期投資的基金經理,他們認為季度報告制度將會分散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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